道路违规限高隐患大 长治市长子县:立即拆除

人民网太原3月2日电(记者雷昊)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南漳镇上霍村村口道路设置限高限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限高只有2.8米,晚上可视度很低,极易造成安全隐患。”网友留言称,该村以种植蔬菜为生,限高的设置导致贩运蔬菜、粮食车辆无法通行,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而且周边蔬菜大棚较多,往年曾发生意外火灾,限高导致救援车辆根本无法通行。”留言网友称。

收到留言后,长子县委办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南漳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经调查核实,南漳镇上霍村在村道上共设立限高架4处,限高架均无反光标识、公示牌,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且该村设立的限高架未得到南漳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的许可和批准,属未经许可擅自在村道设立限高架行为,违反了《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长子县委办在回复中称,根据《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并结合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文件“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相关要求,已责成南漳镇上霍村村委对该村的4处限高架立即拆除,恢复村道原貌,确保村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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